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四篇

发布时间:2024-03-25   来源:申请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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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逻辑是一种非单调逻辑,通常简称限制,是模卡斯(MeCarth,J.)于1980年提出的一种有代表性的非单调推理理论。今天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XX执行一案,案号XXXX。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20***年7月23日作出了(2017)粤X执X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广州市XXX人民法院

【篇2】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被申请人:***,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电话: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以支付申请人赔偿款一案,贵院已经依法立案执行,被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系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为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望准予。

  此致成都市x人民法院

【篇3】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

    申请人:成都市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住所地:成都市某区。

  被申请人:杨某,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成都市某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杨某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成都市某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228900元、违约金00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250元和财产保全费用2670元。申请人以杨某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杨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杨某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成都市某某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

  申请人:***x ,男,*** ,身份证号码:*************** ,住址:************x 。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x 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 与被执行人*********x 、及申请人****** 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 年*** 月*** 日下达了(***x )*** 执字第*** 号限制消费令,申请人****** 作为自然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另一申请执行人********* 与被执行人****** 及申请人******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也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又于****** 年*** 月*** 日向***x 下达了(****** )*** 执*** 号限制消费令,申请人***x 作为自然人第二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在两个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 已向******x 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x 人民法院于****** 年*** 月***x 日作出了****** 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受理了********* 的和解申请,并指定*************** 为***************x 的管理人。

  申请人******x 既是********* 唯一的自然人股东,又是************x 的大股东,需协调两家企业的生产经营事务,而两个公司分别位于******x 和******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申请人在参与企业经营工作时也受到了限制。特别是目前************x 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后,为了清偿债务,申请人必须参与********* 破产和解的相关工作,而申请人生活常驻地位于******x ,为了推动被执行人************ 和解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x 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x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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